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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青岛传媒论坛版主管理规则 | |||||||||||
为规范论坛版主的行为,帮助版主更好的行使权力,履行网站所赋予的义务,加强论坛的管理,拟出以下版主管理规则。此规范只适用于青岛传媒论坛,其基本方针是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出台的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和青岛传媒网《青岛传媒论坛网友行为规范》中的基本精神为原则。 一、版主的申请和任命 1.在论坛注册时间一个月以上、上站次数30次以上、发表文章20篇以上或回帖60篇以上,有良好文化修养、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,有一定的亲和力,对本版有浓厚兴趣,有足够时间、精力履行职务,认可本站规定的用户均可申请 。 2.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版主申请表,版主申请格式表附后。 3.总版主在申请人提交版主申请表后7日内给予明确的答复。同一用户申请失败后一周内不允许再次申请。 4.版主任期为三个月,含试用期30天。试用合格留用者不再另行公布,试用不合格的,由总版主另行发帖公告,并重新招聘。版主任期届满前15天如不发帖申明去职,视为申请留任。版主可无限期留任。 5.青岛传媒论坛有权根据网站需要直接任命版主。 二、版主的免职 1.严重违反论坛管理规则。 2.做出损害论坛声誉的重大事件。 3.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,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,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。 4.滥用职权、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。 5.泄露密码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。 6.将现实中的矛盾引入论坛,且后果严重。 7.连续一个月内没有登录论坛行使管理义务的,视为自动离职。 免去版主,由总版主在论坛事务栏发布公告,说明原因。 三、版主的辞职 1.版主任期未满,因种种原因需要辞职时,应当在“版主之家”发贴申请辞职,说明辞职时间。在新版主到任前仍应履行好职责。 2.不能很好履行版主职责的,建议主动提出辞职。 3.版主辞职时可以推荐继任人。被推荐者亦应发贴申请,总版主应优先考虑任用。 四、版主工作职责 1.以身作则,模范遵守论坛规则,贯彻执行版主制度,树立自身良好形象。 2.保证充分的上网时间,一般每天至少在线6小时左右,维护版面秩序、保持版面清洁,及时删除违规贴、灌水贴、垃圾贴,转移非主题贴。界定标准详见第六条。 3.把握好本版的主题,积极发表原创文章,鼓励、指导网友发表原创文章,正确引导网友参与讨论。 4.协调版内讨论气氛,调解版内纠纷。 5.宣传推广本站,努力提升本版人气,及时向总版主报告版内现状和问题。 6.评点本版文章,向网友推荐好贴,推荐本站知名写手。推荐本版优秀帖子到论坛首页,请将申请发至“版主之家”。 7.加强与网友间的交流,热心回答在本版的网友问题,提高亲和力。 8.注意论坛事务中有关管理事项的更新并予以配合、实施,关注本站热点话题,提出批评和建议,协助总版主工作。 五、总版主职责和要求 1.凡有较高文化修养、较强亲和力、较强原则性、较强法制观念、较高敬业精神和较高管理水平,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务。 2.总版主任期半年,可无限期连任。由站长任免,任免时由站长公告。 3.总版主不能胜任的,站长可以免去其职务,并公告招聘新的总版主。 4.总版主应做好版主管理工作,努力营造和谐、浪漫、积极、民主的论坛氛围,奖掖先进,依法惩治违规用户。 5.总版主应积极做好本站推广工作,及时修订论坛有关规定,及时向站长汇报论坛运行状况、提出建议。 6.总版主应虚心接受网友批评,接受网友监督。 六、各项管理的准则和依据 ① 精华帖: 有正确的写作态度,严肃的世界观,真实的情感;有较深的思想认识,较为独特且脱俗的见解。写作手法需讲求个性特色,结构严谨不乱,错别字少,文笔流畅,章法井然。文章体裁、内容字数不做限定。 ② 置顶帖: 在通常意义上,“置顶”应理解为是对文章内容所涉及思想、及涵盖话题值得探讨的一种肯定,只是建议讨论而非认可。置顶帖同样需要有理有据,观点明确,内容完整。其次,也可以是投票、论坛公告等等。置顶的期限不宜过长,以三日至一周之内为限最好,版主有权灵活调整。 ③ 锁定帖子: 凡内容空洞无物、纯属灌水、版聊持续时间超过三天的;老旧帖被恶意顶起且回复内容没有新意却有故意搬弄是非、挑拨离间之嫌的;争吵不休多日且已上升到人身攻击且于事无补的;将被视为应锁对象。 ④ 删除帖子: 发布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、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;造谣、诽谤他人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;暴力、色情、迷信的言论;泄露国家秘密;未经公开报道、未经证实的消息,亲身经历请注明;宣扬种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;任何形式的广告,重复发过三遍以上的主题帖;对任何人用下流语言人身攻击、谩骂、诋毁的言论观点。 七、违规贴(严禁贴、灌水贴、垃圾贴)的界定 1.严禁贴 (一)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 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 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 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 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 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 (七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 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 (九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 对以上严禁贴,应当立即删除,但事先要保存拷贝,事后报论坛总管备案。本站将视内容违法程度报有关国家机关处理,并配合国家机关追查发贴者。 2.灌水贴 (一)发在原创区的转载文章; (二)非主题贴,即与版面主题明显不符的文章,或与版面主题相近,但发在其他相关版面更为确切的文章; (三)与版面发贴要求不符、质量不高的文章; (四)发在同一版面每天超过三篇的文章,每人每天总量超过十篇的文章; (五)重复文章(先发者为正); (六)与主贴内容无关、跟贴聊天的回贴。对以上灌水主贴,应当及时转移至最相关的版面,无最相关版面的转移至灌水版,恶意灌水的,应当直接删除。对灌水回贴直接予以删除。 3.垃圾贴 (一)恶意灌水贴、广告贴; (二)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、排版混乱、图象不能显示或过慢等严重影响版面美观的文章; (三)主要内容为网址链接宣传的文章; (四)顶贴、空贴、试发贴; (五)发在文字版面与主题无关的配图。 对以上垃圾贴,应当及时予以删除,或删除不当链接和图片。 对严禁贴、灌水贴、垃圾贴,在无需解释的情况下,版主和工作人员有权立即删除或转移。对删除或转移工作量小的,可在事后通知作者本人,说明原因并予以提醒、警告,工作量大的,也可以不予通知。 对多次发布违规贴,情节严重的用户,版主可向总版主申请屏蔽其一定时间的发言权或禁止登录论坛,情节特别严重的,将永久屏蔽其发言权或予以封名。 青岛传媒论坛管理委员会 2004年9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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